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须知
一、入会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95年会协字[1995]105号文件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2、93年12月31日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核合格;
3、原注册审计师协会会员,已经通过考核认定;
4、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其他行业工作,并已将注册会计师证书交回市注协;
5、注册会计师年龄超过规定的执业年龄;
6、年检未予通过的注册会计师。
二、申请成为会员的程序为:
1、申请者本人到市注协领取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表》(或《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申请表》),连同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或注册审计师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交市注协,市注协审核后留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其原件退还申请人。
2、市注协经审核后,将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中注协,中注协审核同意,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入会,向市注协发放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市注协接到证书后统一填制,并向各位申请人发出领证通知,通知领取证书的时间、地点。
3、各位申请人的地址如果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市注协,以免失去联系。
三、会员跨地区调动工作或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应办理转会手续:
1、会员转会应由本人向原所在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要求转会的原因。
2、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实后以转会专用函件或文件形式通知转入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并附批准该会员入会的文件复印件、申请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的申请表。
3、转会的会员应及时持上述文件资料到新转入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登记,该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报中注协备案。
4、会员跨地区调动工作,两年未办理转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由原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除名。
四、会员可以申请退出注册会计师协会:
1、会员本人向所在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书面退会申请,交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即被认为退会有效。
2、会员退会后,会员证的编号同时作废,不再启用。
五、凡经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者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并完成后续教育,其成绩长期有效;未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其全科合格成绩在5年内有效,逾期须重新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六、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的12月之前交纳会费。
七、注册会计师离开事务所,不再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必须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注销其执业会计师资格,同时在离所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向市注协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本人不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将不再保留其会员资格。
注册会计师离开事务所后,如不按规定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后不予办理注册会计师重新注册。
八、本须知中所提及的表格可从市注协领取,或从市注协网站下载,市注协网址为:www.cpasz.org。
九、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讯地址为: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2楼;邮政编码5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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