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试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业务系统: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支持物流快递:是 二、受理条件 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污损后无法使用的。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考生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选择“业务办理”项的“证书补发”业务。 (2)点击“申请证书补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 (3)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2.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寄交申请材料原件,深圳市考试院业务受理部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受理人员审核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4.办结 审核通过的,深圳市考试院报送上级考试机构申请证书补发。 5.送达 深圳市考试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补发的证书后,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并同时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发布领取通知,考生可选择邮政送达证书或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证书。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考生携带身份证及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受理人员审核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4.办结 审核通过的,深圳市考试院报送上级考试机构申请证书补发。 5.送达 深圳市考试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补发的证书后,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可选择邮政送达证书或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办事指南”下载); 说明:此表由考生签名,经单位审核人员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白底)2张及同版电子版证件照。 五、咨询监督 1.咨询方式 电话:0755-88100099;邮箱:ksykwb@hrss.sz.gov.cn。 2.监督方式 电话:0755-88123665;邮箱:ksyzhb@hrss.sz.gov.cn。 六、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网上申办地址:https://hrsspub.sz.gov.cn/tip/。 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专业分厅11号窗口,电话:0755-88100099。 2.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45。 七、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责任编辑:sza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