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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提醒:未申报、少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请及时进行核实更正

人气: 作者: 中国税务报 时间:2025-10-29
导读: 本报讯(记者杨志聪)按照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已有6500多家平台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超过应报送平台

本报讯(记者杨志聪)按照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已有6500多家平台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95%,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主体整体遵从度较高。

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防范化解涉税风险,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近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合规申报服务提醒,提示其核实申报金额,及时更正错误申报,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据了解,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都是中小微企业,在现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其所需缴纳的税款较少或者基本不用缴纳。本次税务部门发送服务提醒的对象,主要是今年第三季度自行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差额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少数平台内经营者,对平台内中小微企业基本没有影响。

平台内经营者如收到合规申报提醒,应当及时核对其在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如属申报错误,需及时依法更正申报,以避免产生滞纳金。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平台内经营者应当据此如实申报线上和线下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价款。依法征税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追究。税务部门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5年10月28日A1版。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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