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部分国家储备商品将获税收优惠
人气:
作者: szacc
时间:2013-10-22
导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4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据了解,《通知》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3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通知》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4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据了解,《通知》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3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责任编辑:小编
相关文章:
- [财税资讯]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股权转让后价格调整为何不能退税
- [财税资讯]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说理式”执法精准确定“受益所有人”
- [财税资讯]三家酒店缘何“蜗居”一栋楼房 揭开一址多店背后玄机
- [财税资讯]财表哨兵”实时核验税费申报数据
- [财税资讯]《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二十个重要的变化;一次性梳理下: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统计局签署信息交换协同应用合作备忘录
- [财税资讯]2025年7月30日税务部门再曝光4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相关案件
- [财税资讯]中国税务报:源头治理“分拆收入” 筑牢基层征管基础
- [财税资讯]2025年7月4日通报的4起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查处细节来了!
- [财税资讯]2025年7月4日税务部门再曝光4起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相关推荐:
-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统计局签署信息交换协同应用合作备忘录
- [财税资讯]2025年7月4日通报的4起骗享税费优惠偷税案件查处细节来了!
- [财税资讯]粤港澳深税务部门首次携手开展税收服务大湾区宣传活动
- [财税资讯]守正创新 强基固本 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 [财税资讯]胡静林:深化税收改革 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 [财税资讯]虚开“陷阱”:骗取大学生身份注册餐饮店
- [财税资讯]人民法院公告关于道县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退回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的告知书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与市残联、市人社局共同举办助残惠企活动
- [财税资讯]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山区举办税务稽查专题宣讲 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前进
- [财税资讯]深圳税务以“春训”迈好“开局”第一步
财税资讯频道
本周最新
热门排行
- 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两高一部”、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 《增值税法》即将颁布!10大变化提前看
- 深圳商事登记减资公告满45日后,企业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减资流程?
- 深圳国税关于停止使用定额发票的通知及说明
- 财政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8月1日起金税卡停售 启用金税盘、报税盘
- 深圳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清单2024.7.29
- 两部门:推出12项服务新措施 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规范涉税服务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相关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 没有软件开发人员的“软件产品” 深圳市税务局查处一起利用该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