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探索“有税申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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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朱菁
                    时间:2015-09-12
                    
                
                
                    导读:
                    深圳市地税局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在新增商事主体呈现井喷式式增长的背景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以征纳交互发生量最大的申报征收业务为突破口,于8月初推行有税申报新模式。探索推行有税申报,是税务机关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转变理                
                
                
                
                
	深圳市地税局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在新增商事主体呈现“井喷式”式增长的背景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以征纳交互发生量最大的申报征收业务为突破口,于8月初推行“有税申报”新模式。探索推行有税申报,是税务机关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转变理念,把可以由纳税人自主评定的事项交出去,为商事主体松绑除枷,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发展提供助力;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一是推行首次有税申报。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从“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时开始(仅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按照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连续按期申报纳税;改变现行的纳税人从“税务登记”之日起均须申报纳税的规定。根据测算,通过此项改革,将使近60%的新增商事主体受益。
	二是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为零,其同期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需要再做零申报,也不存在逾期办理零申报的处罚。
	三是税务机关加强事后跟踪管理。为维护市场公平,规范纳税遵从,深圳地税坚持放管结合,重点加强事后跟踪管理,通过深化国、地税信息共享,比对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数据,准确锁定未及时足额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积极探索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而长期不申报纳税人的风险管理,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朱 菁)
	相关链接:热点问答
	一、首次有税申报
	1、什么是首次有税申报?
	答:首次有税申报是指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时(税种范围仅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开始按照法律法规连续按期申报纳税,改变现行纳税人从税务登记之日起均须申报纳税的规定。
	2、首次有税申报的推行时间、实施对象、税种范围?
	答:首次有税申报从8月1日开始推行,实施对象为深圳市新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种范围为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3、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开始申报后,又出现零申报时,是否还要申报?
	答: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开始申报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申报纳税。
	二、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
	1、什么是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
	答: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为零,其同期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需要再做零申报。
	2、8月1日以前如果有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没有报,是否还要补申报?
	答:不需要 (朱 菁)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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